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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國互聯網上銷售的保險產品主要以保險公司提供的傳統保險產品為主,是傳統線下產品的線上化,真正意義的互聯網生態下的保險產品種類少、覆蓋場景少、保費占比低。現有的互聯網保險市場存在著與傳統保險市場類似的產品種類多、同質化程度高、適銷對路產品少,而且基本上都是由保險公司“供給”傳統產品,很難滿足互聯網環境下個性化、差異化、定制化以及以“需求”端為導向的風險保障需要。在當前黨中央和國務院大力倡導“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大背景下,互聯網保險的發展同樣需要進行供給側改革,提高產品研發的質量、效率和針對性,探索建立需求導向的產品研發和供給機制。
互聯網保險市場情況
目前互聯網上銷售的產品主要包括車險、意外險、責任險、萬能險、疾病險等傳統保險產品以及退貨運費險、航班延誤險、碎屏險、外賣責任險等互聯網生態保險產品。從近幾年互聯網保險的發展情況看,我國互聯網保費收入呈不斷增長趨勢。2012~2016年保費收入從106億增長到2347億,2017年上半年已達1346億,預計全年可達2497億(如圖所示)。

從互聯網保險滲透率情況看, 2012到2015年滲透率逐年提高,2015年達9.2%。但從2016年開始,互聯網保費增速開始下滑,互聯網保險滲透率大幅下降。導致互聯網保費和滲透率在2016年開始下降的原因,主要是保監會對互聯網中短期理財產品特別是萬能險的監管收緊,同時互聯網車險也因為商車費改業務持續下滑,使得互聯網財險業務總體下滑,影響了總體互聯網保費收入的下降。
互聯網保險分類
互聯網保險市場可以理解為保險人(供給方)以互聯網形式為消費者(需求方)提供風險保障及相關服務的互聯網平臺。從供需雙方交易場所的角度看,互聯網保險平臺可以視同為互聯網保險市場。
目前國內互聯網保險市場從平臺擁有者角度看,可以分為以下幾種形式。
(1)傳統保險公司自建平臺,包括保險公司在第三方平臺開設專營網店。如各大保險公司自建門戶網站,或各保險公司在電商平臺上開設的保險網店等。考慮保險公司自建互聯網銷售支持工具的使用對象為公司內部銷售人員,不直接面向最終用戶(需求方),本文暫不將其列入自建平臺形式。另外,考慮電銷保險技術上的傳統性,本文所研究的互聯網保險也不包括保險主體或互聯網主體經營的電話銷售形式。
(2)第三方互聯網平臺,包括電子商務平臺、社交平臺、銀行互聯網平臺、車行互聯網平臺、搜索平臺等兼業銷售互聯網保險產品的平臺,如淘寶、攜程、銀行門戶、4S店網站以及微信、百度等互聯網平臺。
(3)保險專業代理門戶,主要指保險專業代理公司搭建的銷售保險產品或提供保險服務的互聯網平臺,如保網、慧擇網、新一站、e家保險網等。
(4)互聯網保險專營平臺,指基于互聯網環境和數據、專門為互聯網生態環境提供風險保障及配套服務的互聯網保險平臺,典型的如眾安保險、安心保險等。
從保險與互聯網關系的角度看,目前國內互聯網保險可以歸結為保險“+互聯網”和“互聯網+”保險兩種模式。
我國互聯網保險是從傳統保險公司將線下保險產品通過PC、手機等互聯網形式銷售給客戶而發展起來的。此種情形的互聯網主要是作為保險公司的銷售渠道或銷售平臺,這個過程也是傳統保險公司“互聯網化”的過程。發展到今天,通常人們將這種模式稱為“+互聯網”模式。上述(1)、(3)以及(2)中銷售傳統保險產品的互聯網保險平臺基本屬于此類保險“+互聯網”模式。
“互聯網+”保險模式主要是指隨著電子商務、社交媒體等互聯網技術的廣泛應用,逐步形成了虛擬的網絡世界或互聯網生態的情況下,依托互聯網技術和各種互聯網應用積累的數據,為互聯網生態環境的風險提供保險保障和服務的模式,是在“互聯網”上加“保險”的過程。上述形式(4)的互聯網保險專營平臺以及形式(2)中銷售互聯網生態保險的平臺屬于此類模式。
保險“+互聯網”是從保險走向互聯網,“互聯網+”保險是在互聯網上疊加保險的過程。因此,可以認為保險“+互聯網”代表傳統保險公司的互聯網保險,“互聯網+”保險代表新型的互聯網生態保險,本文將從這兩個方面闡述互聯網保險的供給側改革問題。
互聯網保險的供給側及其存在的問題
習近平總書記在2015年11月10日中央財經領導小組第十一次會議上首次提出“要在適度擴大總需求的同時,著力加強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著力提高供給體系質量和效率,增強經濟持續增長動力,推動我國生產力水平實現整體躍升”。黨的十九大報告中明確指出,要把提高供給體系質量作為主攻方向,顯著增強我國經濟質量優勢。
本文討論的“供給側改革”側重從微觀經濟學中的市場需求方、供給方角度研究如何從供給端入手,提高互聯網保險供給的生產力,促進互聯網保險業務快速健康發展。
1.互聯網需求側情況及特點
網民是互聯網需求側的主體。2007年我國網民僅為2.1億,占人口總量的16%。十年來網民規模和互聯網普及率呈持續上升趨勢,2017年網民數量已達7.72億,占總人口的55.8%。網民以10~39歲群體為主,占總人數的73.1%。其中20~29歲年齡段的網民占比最高,達30%。
80、90、00后一出生就趕上互聯網時代,他們是互聯網的“原住民”,互聯網是他們的生存空間,也是他們的生存模式和生活方式。80、90、00后已成為互聯網消費的主體,以互聯網保險的模式消費保險將成為趨勢和主流。
2.互聯網保險供給側主要要素
相對于最終消費者而言, 從廣義上看,互聯網保險供給側主體包括保險產品提供者和互聯網銷售平臺提供者,即產品+渠道,或保險公司+互聯網平臺。從狹義上說,如果將“互聯網平臺”作為交易“市場”,則互聯網保險供給側主要指保險產品的提供者。
互聯網保險結合了保險和互聯網兩個領域、兩大產業的要素和特點,其供給側要素遠超傳統產業供給方的要素。從保險傳統供給方角度看,供給側要素包括產品、價格、品牌、理賠能力等主要要素。從互聯網平臺角度看,供給側要素主要包括用戶識別、用戶流量、用戶口碑、用戶黏性、交易便捷性等。交易便捷性包括產品展示與選擇、費用支付、線上賠付等線上展示和操作的簡明、快速和高效。
另外,在互聯網經濟模式下需求對供給的作用已經發生了重要的轉變,出現了“需求側供給”的概念,主要指需求方積極參與并影響供給側的一些重要環節。也就是說,互聯網保險的供給側改革要充分考慮互聯網環境下需求側的特點,要“以用戶為中心”,圍繞用戶訴求、吸納用戶參與,提供更好的個性化、差異化、定制化的風險服務。
3.互聯網保險供給側存在的主要問題
從廣義的供給側角度來看,無論是傳統保險產品的提供者還是互聯網銷售平臺的提供者,都有一些關鍵供給側要素問題亟待解決。
作為產品提供者的傳統保險公司,其具有明顯的產品定價、理賠服務等保險專業優勢和保險品牌優勢,但在產品、流程及IT等方面快速、便捷地響應互聯網要求的適應能力還有待大幅度提升。同時,互聯網平臺下的用戶流量、用戶口碑、用戶黏性以及對用戶數據把控方面是其天然的劣勢。
對于互聯網平臺,無論作為傳統保險的銷售渠道還是互聯網生態保險的載體,傳統保險公司的品牌、產品定價、理賠服務等專業能力是其天然缺項。同時,如何進一步發揮互聯網平臺的數據、流量和場景優勢開發并銷售更多的保險產品、如何發掘更多互聯網生態保險機會等都是其要面臨的重要課題。
歸納起來,在“+互聯網”保險模式下供給側存在的問題主要表現在:產品開發以保險公司自我為中心,產品粗放、條款固化,不易于進行風險保障的靈活組合,條款表述晦澀難懂;產品交易流程以保險公司內部運營和內部風控為導向,錄入要素多、流程長,效率低; IT開發主要以傳統的瀑布式開發為主,適應互聯網快速變化的能力弱;大量客戶為線下第三方獲得,積累的數據以交易數據為主,客戶信息真實性不高,缺乏客戶交互數據和消費行為數據;線上獲客微乎其微,缺乏流量大、操作便捷的互聯網銷售平臺或銷售渠道。
在“互聯網+”模式下供給側存在的問題主要包括:產品碎片化特征突出,單均保費低,難以做大規模;目前非保障性壽險理財產品充斥互聯網保險規模,需要回歸風險保障本源;線上理賠服務能力弱,缺乏復雜產品的線下理賠服務能力;具備專業的保險產品開發和定價能力的互聯網平臺較少,互聯網生態下的保險產品具有進一步發掘的空間。
對互聯網保險供給側改革的建議
為了便于供給側改革措施的落地,本節將回歸到互聯網保險市場(或平臺)主體角度,簡要闡述互聯網保險供給側改革的相關建議。
對于傳統保險公司,首先要做好產品開發平臺的轉型和升級,做到風險責任的原子化拆分和定價,以適應互聯網風險的碎片化、場景化、個性化需要;實現處理流程組件化和可配置化,適應網上流程簡化、便捷操作需要;建立IT敏捷開發能力,適應網上需求的快速變化需要。設法提升自身門戶流量和客戶黏性;進行電商、生態圈等大流量平臺自建或強強合作建設的戰略決策并付諸行動。
對于專業互聯網保險公司,要持續發掘互聯網業態下自身經營風險和互聯網用戶的潛在風險,建立基于互聯網用戶數據和風險數據進行保險產品開發和定價的能力。注意培養并持續提升網上理賠和給付服務能力。就復雜、專業的保險產品開發及線下理賠能力建設問題與保險公司、公估公司、修理廠、醫院等相關方進行合作,彌補短板。
對于第三方互聯網平臺及專業保險代理平臺,要不斷擴大平臺用戶流量,提升用戶黏性;關注客戶整體價值,加大保險知識的宣傳,發掘客戶更多的可保風險,豐富和擴大保險產品需求。建立比價平臺,進行線上服務補充,提升與保險公司合作的競爭力。
隨著互聯網的廣泛普及,尤其是作為互聯網“原住民”的80、90、00后成為消費主體后,未來“互聯網”將如同工業時代的“電”一樣成為現實世界中看不見摸不著但離不開的生活業態。不久的將來,傳統保險公司一定會按照線上特征和要求進行產品和服務供給,互聯網平臺也將能有效彌補保險專業能力的不足,“傳統保險互聯網化”和“互聯網生態保險”的概念和邊界將會越來越模糊,互聯網保險的供給側改革將是在“互聯網”業態下的整個保險市場的供給側改革。
展望未來,隨著國家 “互聯網+”戰略實施和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不斷深入,互聯網保險滲透率低、保險份額下滑的局面將得到改觀,互聯網保險一定會有廣闊的發展前景和巨大的增長空間。
(文章來源:金融電子化雜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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